12月初,根据集团总部的统一部署,春兰旗下各单位一方面广泛宣传12月1日施行的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简称:新《安全生产法》),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新亮点、新要求、新职责和新内容;另一方面,按照新《安全生产法》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”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各车间、部门、岗位的安全生产新方案,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新机制。 12月份正值隆冬季节,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、高发期,同时,年底工作千头万绪,容易产生麻痹情绪。为此,春兰集团总部要求各单位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安全生产“十二字方针”,适应新要求,履行新职责,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。各单位在集团总部的指导下,分别召开冬季安全防护专题会议,本着“抓早、抓实、抓好”的原则,开展了三个步骤的专项行动: 一是宣传教育。各单位充分运用宣传栏、企业小报和班组园地,广泛宣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意义、作用和要求,并利用班前会和每周学习日等,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、安全责任、安全常识的教育,使其牢固树立“安全责任重于泰山”的安全意识,并通过消防灭火、应急抢险、现场救援等演练,对不同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;同时,明确本单位、本车间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人,确保冬季安全教育不留问题。二是自查整改。各单位将定期进行安全自查,并建立安全巡岗制度,对本单位重点安全防范区域,如生产企业的气房、机房、危化品库、仓库、喷涂作业场所;科研单位的实验室、仪器室及化学品室;服务单位的客房、餐厅等重点安全区域和安全点逐一排查,确保检查覆盖面达100%;同时,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防护具体方案和安全监控系统,严格执行工作场所不允许使用取暖器、电水壶等电器的规定,对需要使用临时电源、动火、登高作业的,必须遵循审批制度,杜绝违规操作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确保冬季安全管理不留死角。 三是检查验收。2015年元旦前,各单位将对照相关标准,对本单位的车间、部门、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,切实做到“三到位”,即:人身安全保障落实到位、设备维护保养措施到位、所有问题缺项整改到位,确保冬季安全生产不留隐患。 此外,2015年春节前,春兰集团总部将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,凡安全措施不合格、不达标,隐患整改不及时、不到位的,在责令其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基础上,将进行相应的处罚,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追究力度,以强化“工作问责”和“法律追究”的方式,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。